四川路基处理强夯置换要求:
对于强夯置换法,其设计内容与强夯法基本相同,包括起重设备和夯锤的确定、夯击范围和夯点布置、夯击次数和夯击次数、间歇时间和现场试验等。夯点的夯击次数由现场试夯确定。
1.墩底穿过软土层,达到设计墩长;
2.累计夯沉量为设计墩长的1.5~2.0倍;
3.两击的平均夯沉量应满足强夯要求。
强夯置换墩间距应根据荷载和原土的承载力选择,整处布置时可取夯锤直径的2~3倍。对于垂直基础或条形基础,可采用夯锤直径的1.5-2.0倍。桥墩的计算直径应为夯锤直径的1.1~1.2倍。